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结项审批表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类 别
学 科 分 类
课 题 名 称
成 果 形 式
起 止 时 间
项 目 负 责 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宅、手机)
填 表 日 期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
2010年4月重新修订
填表及报送材料说明
1、本表下载后,需项目负责人完整填写一式三份。
2、本表填写完成后,先将此表报送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签章后再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章。
3、最终成果报送要求:为系列化论文的,报已发表刊物论文复印件1套;为研究报告的,报成果文本一式3份及电子文件;为著作的,报打印定稿文本1份。
4、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审查合格的完备材料再报省社科规划办申请办理结项。批复后的本表,其中省社科规划办存档1份,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存档1份。
5、请用微机打字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6、项目负责人及“参加研究人员”必须同申报立项时的《申报书》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如有调整,必须附有省社科规划办的批复件,否则不予办理结项。
7、表中“成果形式”,填写最终完成的成果形式名称。如:专著、研究报告、系列化论文等。
8、表中“参加研究人员”填写的先后顺序由课题负责人确定。
9、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无项目管理部门的,可直接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申请办理结项。
10、申请结项材料齐备后,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依据“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成果进行匿名量化鉴定。合格者颁发结项证书,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其它相关事项,请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上查阅《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一、参加研究人员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职 称 |
二、总结报告
1、原定研究计划执行情况; 2、研究成果的价值和意义; 3、最终成果存在的不足及尚需深入研究的方面。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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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项目批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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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到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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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经费
| 总计结余经费 (实际收到与实际使用之差额) | ||
1、课题组经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是否同意结算。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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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1、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和自我管理是否符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是否同意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3、是否同意上报结项。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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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鉴定结论
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部门依据鉴定组每位专家的鉴定评价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情况(参考“总结报告”),经过综合权衡,本项研究成果的综合鉴定结论为: A级:学科、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 B级:较好地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 ); C级:基本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 ); D级:限期修改后结项( )。限期修改后撤项(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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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社科规划办审批意见
依据综合鉴定结论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情况,经审定: ( )同意正常结项; ( )属于限期修改后再鉴定结项; ( )属于按撤销项目规定处理。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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